遇到纷争,是躲避还是面对?来看看圣人是如何应对的

79.和大怨(自然的运作2)

79.和大怨(自然的运作2)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译文】

若是想要和解深重的怨恨,则必然还是会留下残余的怨恨。这怎么能说算是好事、善事呢?因此,圣人为了不引起怨恨而保存好左半边的契约,但并不以此去督促、催促于人。福慧深厚之人就像是契约的管理者,薄情之人则会像掌管税收之人一样苛刻催促。天之道——自然的运作之道——是不会偏袒任何人的,它永远是善人的同伴。

【解说】

若说到人的裁夺,不论是做出了如何完美的处置,一定还是会有错失之处,不如自然的运作公平。虽说在人世中遇到调停和解是常事,若是遇到处理深怨之事,其结局必然不好。比如说,即便是成功地使事情和解、平息下来,事后也定会无法避免地在心里留下疙瘩。真正的重点其实是不要引起这等事件才是最佳。所以圣人选择使用分开的符契,采取远离人情的做法,谋求合理的处置方式。这才是符合客观且公平无私的“天之道”的做法。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亦是非常有名的谚语。“亲”是亲近、亲密的意思,在这里意指偏袒、偏爱。“与”则是抱以赞同的伙伴之意,意指与善人为伴。究竟天道是否是善人的同伴呢?自然界的运作终究是无情之物,不论是善人还是不善之人都有过被打垮的时候。如果真的不存在偏爱一说,那么还能说出“常与善人”这样的话吗?老子回答道,然也。这是老子自身的信条。就如同“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将一切事情交委于自然,不论多么微小,终究都不会使其逃脱。天道是参透一切的存在,即便有时会有不好、不如意的事情发生在善人身上,也会像“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第七十七章)一样,以此证明好事会长年累月与善人为伴。为什么老子会坚守这种信念呢?那是因为人世间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污秽与丑恶。“和大怨”一句起于纷争各起、怨恨繁多的现实背景之下,而这一切皆是人类所谓的聪明智巧与欲望引起的。使自身变得无知无欲、回归于自然,换句话说,就是使自身符合于“天道”,这才是与身为万物根源的“道”进行合一的必经之路。

“左契”的“契”在现代已被票据所代替。将契约一分为二,签下契约的人双方各执一半,在持有左契之人的要求下与持右契者手中的票据合在一起之后即可以交换或交出实物。但是也有说法认为请求权实际在持有右契之人手中,圣人只是做了“施与”一事,但如此一来,“不责于人”一句就不起作用了。由于“有德司契”以下二句的句型非常齐整,所以感觉像是作为押韵文而被插入的语句,大概是方言、俚语一类吧。“德”是恩德的意思。“彻”可以视作周时的税法,在《孟子》中有着相关内容,指的是以实物的十分之一为征收对象的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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